陕西省日前出台《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陕西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升,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行业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
据了解,为解决市场潜力未充分释放问题,陕西省将降低准入门槛,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执行;支持多元投入,鼓励境外、省外投资者在省内举办养老服务机构,与本省投资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待遇;精简行政审批环节,全面清理申办养老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应不超过50%;推进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完善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
此外,为解决养老服务能力不高问题,陕西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开展居家养老和日间照料服务留足空间。要开展老年人养老需求评估,建立应急处置和评估帮扶机制,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要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支持各地建设农村幸福院等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要加快无障碍设施改造,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
为了确保养老服务供给,陕西各地将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全面推行家庭医生与辖区老年人签约服务,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服务。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支持老年人智能化产品设计开发等。发展生态养老、田园养老、健康养老等模式,推进多样化养老。发展适老金融服务,规范和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金融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