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陈一楠)榆林刘先生去年12月用9套房产置换了西安太奥广场的4套写字间。可四个多月过去了,开放商并没有跟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查询刘先生发现房子竟网签在别人名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开放商是否一房二卖?

  4月26号,记者在西安市太奥广场见到了刘先生,他说眼前这打通的500多平米的大开间就是他置换来的四套房产。去年12月15号,太奥广场的开发商陕西福源置业有限公司与承建方陕西万青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工程合同补充协议,协议上写着,乙方希望采用室外景观工程款抵付房款的方式支付全部购房款项,工抵房为北区13号楼22501至22507共七套房产。

  市民刘先生:“他俩是以置换,就是开发商不给施工单位付款,给他抵房。”

  随后,承建方陕西万青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将这七套房产中的四套置换给了刘先生,等价置换刘先生龙湖地产的9套房产,价值328万。刘先生又将这四套房产转手卖出,卖给了一家医药公司。

  市民刘先生:“我拿到这个房子以后,我又和我合作的一个医药公司,过到合作的医药公司名下,我们之间是一部分是有我的股份,另一部分他给我支付款。”

  按理说四方都签署了合同和协议,房屋的产权应该没有问题,刘先生开始装修,可四个多月过去了,开放商并没有跟他或医药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让他感到奇怪。

  市民刘先生:“从房地局那边了解到,这个房源这个在别人名下。网签在别人名下对我影响太大了,在别人名下意味着这个房子是别人的,我现在装修的一共是500多平米,我现在装修的这已经搁浅了,装修了老半天最终还可能是别人的房子。”

  那么,事实是否真如刘先生所说,开放商早在办理工抵房之前,就已经将房子出售?随后,记者来到陕西福源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先生说,刘先生提出质疑的这几套房产,他们确实曾抵给他人,也是用工抵房的形式,给了另一家建筑公司。但这家建筑公司之后并不想以工抵房的形式合作,就申请了退房。退房在前,抵给万青园林绿化公司在后,所以不存在一房二卖。目前由于和第一家建筑公司的退房手续还没有办理完毕,才导致不能和刘先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下一步,他们将抓紧时间办理,争取在两个月之内将刘先生的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