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争耀)昨日记者获悉,为加强陕西“彰显华夏文明历史文化基地”建设,发挥文博单位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重要作用,陕西省文物局出台《关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以省内文博单位为依托创建一批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简称“基地”)。
创建“基地”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争取形成一批主题鲜明、活动丰富、模式成熟、差异化发展、满足不同层次民众参观学习需求的优秀历史文化传承基地,形成“七个一”格局:围绕一个传承主题、策划一系列原创展览、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设计一系列研学课程、开发一系列文创产品、编写一套主题教材、建立一个优秀品牌,实现文博单位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广覆盖局面基本形成,文化软实力进一步增强。
《意见》要求创建“基地”要依据自身特色,统筹文物资源,着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凝练传承主题,优化教育资源,全面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重点是深化文物内涵研究、策划原创主题展览、开展多元主题教育活动、强化传承课程体系建设,建立彰显陕西地域特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基地”采取设立申报制度,申报条件包括具备一定观众人群和文化内涵丰厚的藏品体系,具有稳定的科研、陈列、宣教队伍,具有成熟的教育活动项目和完善的展览,拥有开展社会教育活动、举办培训班、设立讲坛(堂)的场所,能就近协助解决研学、研修人员的餐饮、住宿等,具有一定文创产品开发条件和实力,已有成熟文创产品。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文博单位挂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用“以奖代补”方式予以经费支持。“基地”所依托的文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基地”建设和各项任务落实。省文物局要求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准确把握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基地”业务指导和监管,与文化、教育、党史、档案、广电新闻出版、旅游、民政等部门协同合作,让“基地”成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升民众历史文化素养的文化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