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斌)大学毕业后,找不到合适工作的游某回到母校,竟连偷5部手机。4月19日,西安长安法院一审判处游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

  游某2012年考入西安市某民办高校就读,2016年本科毕业后,在西安寻找工作,几经辗转,仍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期间游某还曾到某餐厅当服务员,但每月2000元的工资难以满足他的生活需求。看到别人事业发达,回顾自己4年来为求学耗尽家中钱财,如今连个像样的工作也找不到,游某感到非常迷茫和失落。

  2016年10月17日,游某回到母校,想寻找自己上学时的感觉。他来到操场,看到有人在打球,看台处一个黑色书包无人看管,一时心生邪念,打开书包偷走一部手机,之后将手机销赃,获得赃款500元。尝到甜头的游某再次偷偷溜回母校,当月19日到21日连续3天,游某故伎重施,趁同学们在操场打球之机连续盗窃手机4部,涉案价值1万余元。

  今年4月19日,长安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游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