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网讯(西安广播电视台《零距离》记者 赵旭光 编辑 天泽)近日,北郊振华路颐和花园小区的业主给我反映,小区物业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把物业费翻了一番,不缴费就不卖电。今天早上,记者来到颐和花园小区时,居民代表正在物业办和工作人员激烈争执。居民们告诉记者,今年四月起,小区物业在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物业费涨了一倍。

  “从四毛涨到了八毛,如果我们不交钱,就不给我们卖电,上个月经过协商,给卖五十度电,但是根本不够用,卖了三天又不卖了。”业主们说,小区是2002年建成的,没有集中供暖和自备锅炉,他们都是通过壁挂锅炉和电暖气设备取暖。物业这样的做法无非就是强迫业主缴纳物业费。 “物业费还在协商阶段,没有在物价局备案审批,小区162户里边130户都交了,就剩下三十户没交,所以停电让他们交费”物业办经理陈铁鑫告诉记者,涨价是因为物业成本提高,为了收取物业费给居民停止售电也是实际情况。

 

 对于物业办的说法,小区居民并不认可,“他说的130户里边有70户都是年初交的全年物业费,按照4毛钱交的,剩下的一些是被他们忽悠的,说不交钱就不给买电,根本不像他们说的。”四毛钱的物业费突然涨了一倍,物业出的涨价原因也不能让业主们信服,那么小区物业费究竟应该如何定价,随后记者联系莲湖区物价局了解情况。 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已经市场化了,需要先界定是不是老旧小区,如果不是老旧小区,由业主和物业协商定家,这个小区我们知道,目前没有过半的业主同意涨价,因此我们没有审批涨价。”目前,社区街办和莲湖区住建局已经介入调节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