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报报道了一名34岁的男老师偷拍大一女生洗澡,被发现后骑摩托车逃跑摔伤,又遭到随后赶来学生的群殴。读者纷纷指责该男老师道德沦丧,同时也为5名打人者可能面临刑罚而感到惋惜。  

  昨天下午,记者从公安长安分局了解到案情的最新进展,根据赵某伤情,9月24日涉嫌殴打赵某的五人被带回派出所调查案情。而昨天下午,五名打人者已经确认另案立案调查,5名打人者中的4名学生被取保候审,理发店工作人员被刑拘。 

  而截至记者发稿,赵某仍然躺在重症监护室里,处于昏迷状态,要等到稍微清醒之后才能动手术,目前依然没有脱离生命危险。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事发学校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几乎所有同学都知道了外校一名男老师偷拍了本校几名女生洗澡,被发现后遭到群殴的事情。虽然不少同学对于男老师至今昏迷不醒,几名打人的同学可能面临处罚感到担心,但是仍有部分同学表示,男老师偷拍女学生洗澡,这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对于殴打男老师的五人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记者昨天采访了相关律师。 

  陕西尧普法律事务所同志杰律师认为:首先要对赵某的伤情进行法医鉴定,看看他的伤情是由骑摩托车摔倒造成还是由学生殴打造成,如果是摔倒造成的,这五人便不承担法律责任。也有律师认为,学生们当时发现之后,呼叫甚至追赶都是正确的做法,但是群殴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围。如果真是群殴行为造成男老师受伤的后果,那么很有可能要受到法律处罚。 

  但是律师们一致表示,即便是殴打所致也要分情况,赵某的偷拍行为侵犯了女学生的隐私权,其他男同学对赵某的殴打,是在女同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同学情绪激愤下的一种帮助行为。如果赵某是轻伤或重伤,这五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要承当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这也要减轻处罚。如果赵某死亡,这五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也要减轻处罚,毕竟从根源上来说赵某是过错方。  

  本报记者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