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获悉,陕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有效降低了工业企业成本,提高了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标准地”是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具备供地条件的区域,在先行完成区域评价、先行设定控制性指标、实现项目开工建设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及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后,面向工业项目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标准地”改革是一项以土地为载体的综合性改革。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是“标准地”改革工作的牵头单位。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冯涛在发布会上说,2021年12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的意见》正式出台,标志着“标准地”改革在陕西正式启动。
2022年,陕西省11个试点县(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供应工业用地“标准地”174宗1.72万亩,占全年供应工业用地总量的59%,超额完成了当年陕西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试点区域新批工业用地不低于40%按照‘标准地’供应”的目标任务。2023年1月至10月,陕西省累计供应工业用地“标准地”185宗2.0万亩。
据冯涛介绍,深入开展“标准地”改革,能够有效降低工业企业成本,不断提高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同时,多项改革协同联动,使“标准地”改革成效更加彰显。各地在深化“标准地”改革的同时,积极推动告知承诺制,简化项目审批环节、缩短项目审批时间;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缩短土地出让年限、降低企业拿地成本;全力推动“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开展亩均效益评价,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各项改革与“标准地”改革充分衔接、协同联动,形成改革叠加效应,推动项目加快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