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榆林市委批准,榆林市纪委监委对市公安局原正县级侦查员苏志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苏志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漠视群众利益,纵容涉黑涉恶活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户籍登记工作;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在案件办理中收受他人财物,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予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苏志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漠视组织原则,大搞权钱交易,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相互勾结疯狂敛财,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榆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苏志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