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陕西延安市纪委监委在延安市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雷霄的双开通报中提到,雷霄违反政治纪律,表里不一,做两面人,为博取名誉违规印制宣传个人的书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用公款支付印制个人书册产生的费用。

  通报还提到,雷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向他人赠送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司法活动,违反考试管理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或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延安市纪委监委指出,雷霄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理想信念丧失,毫无政治意识,特别是身为政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无视党纪国法,知法犯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雷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将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雷霄,男,汉族,陕西富县人,2019年5月被免去延安市司法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