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维 通讯员  党会娟)蒲城县人民检察院近日依法对蒲城县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一案出庭支持公诉。3月29日,该案公开宣判,共有19名被告人,其中6名未成年人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分别被判处3年1个月至5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指控,6名首要分子被告人以“冲社会、闯名气”为共同目的,经常纠集在一起,长期聚集于蒲城县腾达酒店内,随身携带刀具、催泪瓦斯等工具,短短6个月内,先后实施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他人、盗窃等,违法犯罪次数多达16次,涉及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其中年龄最小的最初作案时还未满15周岁,最大的最初作案时未满18周岁,殃及被害人众多,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比较严重,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引发的社会关注度较高,已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