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侥幸心理,一起酒驾撞车事故最终演变成了保险诈骗犯罪。本想“顶包”骗保,没想到却是领导和下属双双获刑。近日,汉中市汉台区法院对这起保险诈骗案进行了宣判。

  嫌代驾贵酒后自己开车

  出车祸后让下属“顶包”

  根据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今年53岁的方某某原是汉中市南郑区盐业公司经理,47岁的朱某某是该公司副经理。

  2017年6月14日晚10时许,方某某酒后驾车行驶至南郑区草堰村附近一转盘时,不慎将车辆撞向路边绿化带,造成车辆右前部严重受损。事故发生后,方某某怕酒驾被保险公司拒赔,便给下属朱某某打电话,让他前来帮助处理交通事故。

  朱某某打车赶到现场。途中,方某某给朱某某打电话说,他是领导,出了交通事故影响不好,让朱某某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在行车过程中为躲避野狗撞上路边绿化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

  朱某某报案后,保险公司按程序对方某某的车辆进行了定损理赔,并于2017年6月30日向方某某支付了保险理赔金69845元。

  在法庭上,方某某供述,当天他叫了代驾,但因为对方要100元代驾费,他觉得费用高就让代驾走了。没想到车开到事发路段时,因打电话造成方向打偏撞在绿化带里。朱某某供述,他赶到现场发现车辆安全气囊弹开,车辆右前脸受损严重,右前轮内陷,根本无法行驶。考虑到方某某是他多年的领导,便按照方某某教他的话向保险公司报了案。

半月后被查出骗保半月后被查出骗保

  面对传唤主动自首

  汉中市汉台区法院审理此案的法官说:“去年6月30日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理赔金,7月17日发现问题并向公安汉台分局经侦大队报了警。”

  根据判决书显示,赔付后,保险公司理赔中心稽查部门发现该车为单方肇事,未报交警部门进行勘察,且车辆驾驶员并非车主本人,核查为可疑肇事,因此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第一天传唤时方某某还不承认,但第二天就主动投案自首了并交代了整个全部案件事实。”该法官说,同时方某某事发后还主动退还了69845元保险理赔金。

  法院审理认为,案发后方某某自愿认罪并退赔了全部保险金,可酌情从轻处罚;朱某某虽没有非法占有保险金,但其冒充驾驶员向保险公司报案等行为,为方某某获得保险金起到一定作用,二人行为构成了共同犯罪。

  近日,汉中市汉台区法院对这起保险诈骗案件进行了宣判:判决方某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朱某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二人又上诉至汉中中院,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日,华商报记者从汉中市南郑区盐业公司获悉,方某某和朱某某确为他们之前的经理和副经理。因被判刑,目前两人均已被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