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郑伊琛)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年可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4.19亿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安排部署,近日省物价局下发通知,将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下调、电网企业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返腾出的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省内一般工商业电价。
其中,陕西电网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同步降低1.76分,榆林电网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同步降低2.14分,年可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4.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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