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质监局高新分局原副局长殴打采访记者 被警告处分

  宝鸡质监局高新分局原副局长殴打采访记者 被警告处分

  西部网宝鸡讯(记者 鲁鹏飞)宝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开发区分局原副局长安晓明被举报参与其儿子的企业经营活动中,有媒体记者就此事采访核实时,却遭到其谩骂和殴打,致使采访记者受伤。经初步调查,安晓明涉嫌违规参与其儿子企业商业营销活动,并在工作场所殴打他人,6月15日,宝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开发区分局党组给予安晓明严重警告处分,停止其日常工作,接受组织及相关部门调查。宝鸡高新公安相关负责人表示,安晓明因殴打他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其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质监局原副局长涉嫌参与企业经营活动 记者采访被打伤

  6月8日,宝鸡市民“芳芳”反映其父亲近期在位于宝鸡市陈仓区的中民普健宝鸡分公司花了7万元购买了该公司一手“原始股”,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无权出售原始股,“芳芳”担心其父亲陷入骗局,向媒体记者反映。

  据媒体记者采访报道,中民普健宝鸡分公司位于宝鸡市陈仓区盛馨苑小区的一间门面房。该公司宣传栏介绍,中民普健是中民福祉集团下属企业,为北斗+学习+实体的物联网平台,承载着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小康的使命,公司服务项目为太空漂浮仓、排毒理疗仪等。芳芳介绍,和其父亲一样在这家公司购买“原始股”的老人约有20余位,有的老人买了好几手。

  媒体记者采访报道,该公司的发起人为宝鸡市质监局高新分局某副局长的儿子,宝鸡市民“芳芳”也反映中民普健宝鸡分公司发起人为“宝鸡市质监局高新分局副局长安晓明的儿子”,而安晓明本人也参与该公司经营活动中,芳芳提供的“中民普健宝鸡分公司”微信群截图显示安晓明经常在群里发布一些通知和信息。

  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管局、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经侦大队对该公司进行调查,执法人员介绍说,未经证监会批准,不能擅自向公众发售所谓的“原始股”,如果涉案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发行“原始股”,其构成集资诈骗,最高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被打伤的媒体记者告诉西部网、陕西头条,6月14日,他就此事到宝鸡质监局高新开发区分局采访核实时,安晓明非但不配合采访,反而口出恶言秽语对他谩骂和殴打,导致他当场口内出血,头部、后背、上肢、右膝等多部位疼痛不止,经宝鸡高新人民医院诊断为颅脑损伤、多处软组织挫伤。事发后,辖区派出所介入调查。

  宝鸡市质监局高新分局局长焦志强介绍,安晓明今年55岁,2010年从宝鸡市质监局调至高新分局任职副局长,分管质量、标准、认证等相关业务,今年2月14日卸任副局长,目前已退居二线,为稽查队一名普通队员。

  工作场所动怒殴打他人 被行政拘留10天

  6月15日,宝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开发区分局党组给予安晓明严重警告处分,停止其日常工作,接受相关部门调查。被打伤的记者介绍说,6月15日,安晓明及其单位相关负责人亲自到医院向他道歉。

  安晓明系宝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开发区分局稽查队干部,曾担任该局副局长职务,2017年2月被上级免职。据宝鸡质监局高新分局党组纪检组调查,2017年1月到6月,安晓明涉嫌违规参与其儿子所办的企业的商业营销活动中,并在工作场所动怒殴打调查相关信息人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经研究决定,宝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开发区分局党组给予安晓明严重警告处分,停止其日常工作,接受组织及相关部门调查。

  同时,宝鸡高新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安晓明因殴打他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其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