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彦刚)记者昨日获悉,教育部3月25日公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通知规定,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即日起要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此次评估“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涉及我省3所高校: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西安财经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中的西北大学教育硕士、长安大学旅游管理硕士。通知要求,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被撤销学位授权的学位授权点,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