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5年前11月陕西查办贪污受贿犯罪1497人

  本报讯(记者 吕贵民 通讯员 张国强)2015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去年1-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68件,1497人。

  2015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反贪侦查职责,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尤其是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案件,反贪执法办案力度不断加大。省、市检察院反贪局依法立案侦查了中共西安市委原常委、西安市直机关工委原书记杨殿钟、西安市环保局原局长张印寿、西安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安群、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张晓琪、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杜波、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原副主任张继学、延安市土地统征管理办公室主任郭斌、中共洛南县委原书记雷二虎、洛南县原县长刘明智、府谷县法院原院长罗云等一批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大要案件。

  省检察院带头办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30件30人,先后立案侦查了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陆武成受贿案、中共山西省纪委原常务副书记杨森林受贿案、公安部科信局原副局长马晓东受贿案等一系列在全国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受到了上级机关的高度评价,为全省检察机关做出表率,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反贪办案工作深入开展。

  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发生在涉农惠农、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执法司法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案件562件909人,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国家反腐败工作的成效,为服务“三个陕西”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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