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孙鹏) 2015年陕西省“扫黄打非”案件查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成功侦办全国“扫黄打非”挂牌案件9件、全省“扫黄打非”挂牌案件19件,3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始终保持了“扫黄打非”工作高压态势。
本次公布的2015年陕西“扫黄打非”十大典型案件,均为2015年审结的全国、全省“扫黄打非”重点案件,是打击非法及侵权盗版出版活动、扫除淫秽色情出版物及有害信息、整治新闻“三假”等“扫黄打非”重点工作成果。
1、咸阳“8.15”新闻敲诈勒索案
2013年8月13日,咸阳市彬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王某等3人假冒记者对彬县某单位实施敲诈。8月15日至19日,公安部门先后将犯罪嫌疑人王某、韩某、应某抓获。经查,自2010年以来,3人先后多次假冒中央媒体记者身份在咸阳、宝鸡等地敲诈勒索4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81.5万元。
2015年9月10日,彬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应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韩某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2、商洛“6.06”销售假书号特大电信诈骗案
2014年6月6日,根据群众举报,商洛市公安、新闻出版、文化市场执法等部门,成功破获了一起销售假书号诈骗案,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殷某。经查,自2007年8月起,殷某伙同他人,向全国各地邮寄虚假图书出版广告,以销售书号名义,诈骗全国各地2168人次,诈骗金额达500余万元。
2015年8月24日,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殷某有期徒刑4年5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人民币。
3、西安“11.05”非法期刊特大诈骗案
经查,邵某等人未经许可擅自设立《大众创业》杂志社,并通过伪造公章、刊登虚假广告等方式诈骗钱财。截至案发,出版发行非法期刊48期,共计4.8万余册。
2015年11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诈骗罪判处邵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罚金9万元;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没收财产20万元;没收在案扣押物品,责令邵某退赔被害人被骗赃款。
4、延安“5.29”网络新闻敲诈勒索案
经查,2013年10月,董某擅自设立非法机构西部社会与法渭南办事处,并以西部社会与法网站的名义招进张某、祁某、蔚某、范某。2014年3月更名为中国梦网法制调研中心办公室和中国新媒体法制办公室,该非法网络媒体以假记者身份敲诈勒索8起、涉案金额5.81万元。
延安市宜川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祁某有期徒刑3年又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蔚某有期徒刑1年又1个月,缓期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范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5、咸阳“3.25”假记者敲诈勒索案
经查,2012年9月,孙某、刘某发现咸阳市文林路一项目部存在五证不全问题,便假冒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到该项目部进行采访,以曝光其违规问题相威胁,敲诈5万元。
2015年8月25日,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4年;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责令孙某、刘某共同退赔被害人5万元。
6、渭南“6.03”QQ群传播淫秽视频信息牟利案
经查,2013年12月至案发,张某以网名“冷月寒”创建了群号为146126191的“渭南娱乐”QQ群,张某担任群主,雷某等4人担任群组管理员。该群成员之间主要交流和上传带有淫秽内容的图片、影片等色情电子信息,并拉拢400余人入群。查证群内共上传淫秽视频45部、 图片135张。
2015年2月11日,大荔县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1年;判处雷某等4人拘役6个月,缓期1年。
7、西安“4.28”印刷盗版图书案
2014年5月,为谋取不法利益,胡某伙同路某采用盗版方式,印刷《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经济复习题集》等八类书籍。2014年12月17日,西安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现场查获盗版图书6083册。
2015年12月25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路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8、榆林“10.30”新闻敲诈勒索案
2014年10月30日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分局接举报,称《祖国》杂志社工作人员李某、《西安商报》工作人员黑某,向油气站敲诈勒索现金4万元,财物4000元。接到报警后,公安人员在榆林高新区某酒店将2人抓获。据黑某交代,之前还以假记者身份敲诈勒索某人6000元。
2015年4月17日,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黑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9、西安“9.30”网络传播淫秽信息牟利案
2014年9月,西安市公安网监支队发现一市民利用互联网建立了一个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QQ群,群内成员达938人。29日,公安莲湖分局桃园路派出所将涉嫌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查获用于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电脑一台、移动硬盘一块,用于转账的银行卡一张。经查,犯罪嫌疑人周某通过在网上销售色情网站账号,经营1年获利10万元。
2015年5月5日,西安莲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8个月。
10、西安“1.14”贩卖淫秽光盘牟利案
2015年1月14日,公安高新分局丈八路派出所接举报在西安市陈林村一书店有人出售淫秽光碟。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在陈林村将涉嫌贩卖淫秽制品的嫌疑人张某抓获,现场查获淫秽光碟681张。
2015年6月4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又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