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咸阳讯(董晓飞记者陈奋翔)5月19日上午,咸阳市中院、秦都区法院在市区的中华广场举行集中兑付大会。两级法院的法官分别宣读了对3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的决定及对一批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令,并公布了31名被决定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

  大会上,两级法院向咸阳川秦商贸有限公司、罗某等20个申请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发放了案件款银行支票,8名申请执行人领取了现金,当日现场公开兑付金额共计2914.7万元。

  据介绍,今年以来,咸阳两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安排部署,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春风行动”,集中执行力量,加大执行力度,推进执行和解,开展司法救助,打击规避执行行为。

  截至5月18日,咸阳中院共执结案件26件,执行款项3750余万元,以物抵债(房屋、车辆)价值915万元,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135个,查封土地房产设备价值约9800万元,扣押车辆3台,限制出境7人,限制高消费12人,发出报告财产令18份,依法强制搜查2个被执行人单位,司法拘留3人,将45个被执行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及当地媒体曝光,将22个自然人和19家被执行单位及负责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司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