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9日宝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方红卫为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晓阳为宝鸡市财政局局长;

  张长生为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阎小明宝鸡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张德科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