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9日宝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方红卫为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晓阳为宝鸡市财政局局长;
张长生为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阎小明宝鸡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张德科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局长职务。
2015年5月19日宝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方红卫为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晓阳为宝鸡市财政局局长;
张长生为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阎小明宝鸡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张德科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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