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艳芳)记者昨日从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稿)》规定,经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于11月25日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从11月25日13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响应,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力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要求公安部门做好限行区域内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工作;严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公告》做好柴油货车管控工作;做好全市范围内建筑垃圾、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工作(抢修抢险车辆、涉保障类工程运输车辆除外);督导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载货汽车每日7:00-21:00禁止上路行驶(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和抢修抢险车辆除外);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工作。

  住建、城管、交通、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范围内除保障类施工项目及抢修抢险外的施工单位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搅拌、土石方等涉气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抢修抢险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物料堆放等场所100%覆盖;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在非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环节可以不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