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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方掐住自己脖子并扬言“弄死”自己的时刻,陕西男子王浪持酒瓶进行反击,其后对方因心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浪被控故意伤害一审获刑九年。
9月25日,这起曾引起广泛关注的“陕西版反杀案”在二审开庭近两年后,终于迎来终审判决。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王浪的辩护律师处获悉,陕西高院经审理认为,王浪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改判王浪有期徒刑五年。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7年12月10日,王浪与朋友苗某在陕西省泾阳县某酒吧内喝酒时,被害人李雷及两名朋友进入酒吧,从其旁边经过时,李雷认为王浪用眼睛瞪他,即上前质问,并拿起烟灰缸扔向王浪,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双方的朋友及酒吧工作人员劝阻无果后,当晚20时36分许,冲突升级,王浪与李雷各持酒瓶扭打在一处,随后相继倒地。
约1分钟后,李雷起身离开酒吧,又在门外停留约1分钟后再次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8年6月28日,咸阳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了案件系李雷引发,但同时认定王浪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浪有期徒刑9年。
值得注意的是,王浪上诉后,他的辩护律师徐昕及王万琼在二审庭审中均指出,此次事件是因被害人李雷无端滋事引发,双方发生冲突后,在李雷纠缠并威胁王浪的5分多钟内,王浪曾多次赔礼道歉,并7次伸手安抚李雷,但均被李雷将手打开。而事件的严重后果,系因李雷将手中酒瓶敲碎,另一只手掐住王浪脖子,致使王浪感到生命受到威胁,继而发起反击,两名辩护律师均认为王浪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在2018年12月20日的二审庭审中,王浪称自己在对李雷进行反击时前,李雷将手中的酒瓶敲碎,掐着他的脖子,并两次扬言要弄死他,这让他觉得这是他遇到过最危险的时刻,遂持酒瓶进行反击,他并不知道自己手里的酒瓶是什么时候碎的。王浪曾在庭审中含泪发问,如果不反击,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到底该怎么办?
9月25日,在二审庭审结束近两年后,陕西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王浪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改判王浪有期徒刑五年。
王浪的辩护律师徐昕表示,他坚持认为这起案件是标准的正当防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我对二审法院的判决表示遗憾”。王浪的父亲称,他对案件终审结果不能接受,将继续为儿子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