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晴悦)9月10日记者获悉,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在审理一起恋爱期间财产赠与纠纷案件时,通过“微信+微庭审”的方式,让分布在天南海北的当事人在网上相见。

  原告肖某是甘肃人,大学毕业后将户口迁至西安市未央区,因工作原因常年在上海生活。2018年9月,其通过某相亲平台认识了同在上海工作的四川籍女生卢某,双方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后因日常生活矛盾分手。今年疫情期间,原告在老家时,无意中向父母说起在恋爱期间曾给过卢某6万元,父母听后非常生气,要求被告退回。双方协商未果之下,原告便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通过网上立案的方式诉至未央法院。被告卢某得知被起诉后,也委托了律所在河南但在上海执业的律师应诉。

  庭审中,原告仅有向被告转账的记录,被告则辩称该转账系双方恋爱期间共同花费及原告表达爱意的支出,原告的诉请既无事实依据,亦不符合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请求驳回其诉讼请求。

  经沟通,法官发现双方均有调解处理的意向,分别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卢某返还原告肖某1.8万元,双方在线上完成调解笔录签字及案件款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