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看过《白夜追凶》的影迷都对刑警职业充满了好奇和崇拜。那么现实中的刑警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公安碑林分局刑警王正超的故事。

  王正超,2003年毕业于有着“东方福尔摩斯摇篮”之称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同年分配至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工作,分配伊始,他毅然地选择了到刑警队去当一名技术员,用他的话讲,这叫“咬定青山不放松”。他心中的“青山”,就是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鼻子贴着地面去研究嫌疑人足迹

  王正超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不论白天黑夜,只要有现场,他总会第一时间赶赴,对待每一起案件现场,他总是一丝不苟、仔仔细细地勘查,非要提取到可靠的痕迹物证才罢休。即使是一个看似普通的盗窃现场,他也会翻到窗户外,身子悬在半空去找寻攀爬痕迹;也会俯下身子来,鼻子贴着地面去研究嫌疑人足迹。工作时,800目的金属粉末伴随着毛刷扬起巨大的粉尘,即便是戴上口罩,事后鼻孔里也是黑乎乎的。

  刑事现场复杂多变,有着无数难以预料的困难和艰险,面对这些,王正超总是能够下定决心、排除万难、积极应对、主动工作。在现场勘查时,他也总是坚持不懈地去找寻证据。在日常的工作中,他善于总结成功经验,并且不断的汲取新的知识来完善自己。

  冲在现场勘查一线,他是一把好手;搞学术,做研究,他也不输于人。他撰写的《隐蔽性证据在实际中的应用》《现场勘查中提取隐蔽性证据注意事项》等论文在省级及国家级杂志上一经发表,好评如潮。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犯罪变得更加复杂和隐秘,这对传统的现场勘查工作提出了挑战,王正超深刻认识到这一点,他大胆创新,开拓传统勘查模式,使用“隐蔽性证据”,为一例没有尸体的案件成功提供了法庭诉讼依据。

  取证工作入选2015最高法十大经典案例

  2014年的一天,王正超勘查事发已是半年前的一起命案现场,但是现场没有发现尸体,非常不利于法庭的定罪量刑。在勘查一度陷入僵局的时候,王正超大胆提出利用“隐蔽性证据”理论,来证实犯罪。在第一现场,通过缜密细致的勘查,在嫌疑人的一把吉他及厨房水槽的夹缝中,提取到了死者的DNA。因为现场勘查时已经是半年后,嫌疑人已将尸体处理。现场当时根本没有任何有效的证据可以获取。在现场,王正超听旅馆老板说半年前旅馆的一楼下水道曾经发生堵塞,污水漫出,将二楼的住户家都淹了。他马上制定计划开展勘查,终于在一楼污水浸泡过的墙皮上以及二楼床下的纸箱子上检出了死者的DNA。在此案的现场勘查中提取了大量诸如此类的微量物证和生物检材,正可谓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当这些一个个隐蔽性很强的证据逐渐一点点串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时,便成了最强有力的证据。正因为王正超出色的工作,使得这次案件的取证工作入选了2015最高法十大经典案例。

  提升全局的刑事技术水平

  王正超的不懈努力,取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也获得了很多的荣誉称号,他先后获得个人三等功两次,并获陕西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能手、西安市公安局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西安市公安局优秀党员先锋岗、西安市公安局优秀技术员、第六届“西安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十几年过去了,碑林分局的刑事技术工作已名声在外,让更多有理想的年轻人加入这支队伍,伸张正义,实现自己作为人民警察的初心,王正超的目的达到了。

  本报记者 晁阳 朱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