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正式公布

  长安区首批“地摊经济”上线

  就在这20个地方!

  为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促进市场消费,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复工复产复市,激发市场活力,提高百姓就业率,长安区结合实际,制定了疫情期间城市管理柔性执法促进消费的措施。

  允许临街店铺出店、占道经营 

  (一)以临街各商铺、门店门前台阶为界,允许在门店外全时段设置展架、摆放商品、促销宣传品等招揽顾客,但不得设置遮阳棚、搭建简易房等固定设施,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宣传等噪音扰民。

  (二)允许餐饮门店根据经营特点,选择在早8:30前、中午12:00至14:00、晚18:00至22:00将桌椅摆放在店外供顾客就餐(一类大街北长安街、南长安街、西长安街餐饮门店允许晚18:00至22:00将桌椅摆放在店外供顾客就餐)。要求如下:

  1。餐饮经营者必须在每个餐桌下配备垃圾分类桶,对产生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2。在占用人行道上铺设地垫,以免油污污染路面;

  3。具体摆放范围以不占压盲道,不影响行人通行为限,由辖区城管执法中队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4。餐饮经营者不得将炉灶、烤肉炉等摆放店外加工食材;不得将油烟未经净化直接排出;

  5。经营者须时刻提醒顾客文明就餐,不得乱扔垃圾、大声喧哗,影响他人;

  6。经营结束后,经营者应保持路面干净卫生;若有油污污染路面,应对路面进行冲洗清理。

  (三)经营蔬菜、水果门店可在出店经营的基础上,在晚18:00至22:00将水果、蔬菜摆放在店外供顾客选购。要求如下:

  1。具体摆放范围以不占压盲道,不影响行人通行为限,由辖区城管执法中队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2。经营者必须在店外配备垃圾分类桶,引导顾客文明选购,不得将菜叶、果皮等垃圾在店外随意堆放,不得大声叫卖,影响他人;

  3。经营结束后,经营者应保持路面干净卫生。

  允许大型商场适度占道促销

  (一)允许大型商场在商场红线范围内开展占道促销活动,但不得长期搭建固定式棚亭。

  (二)在街道、广场、商业步行街等公共区域内开展占道促销活动的,需经场地管理方同意后在活动前一个工作日向辖区城管执法中队提出申请,并提供活动具体时间、范围、设施布置及相关管理措施等书面证明。由辖区城管执法中队实地勘验报城管执法大队备案后方可实施。

  (三)促销活动现场必须设置垃圾分类桶,并安排专人保洁,严格控制设备音量,避免噪音扰民(特殊时段或中高考期间全天一律不得使用音响宣传促销)。

  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开辟临时摊点摊区

  在前期已设立的12个便民早晚市、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的基础上,适时设立时令瓜果直销点。再根据市民实际需求,在条件允许的居民居住集中区域采取统一管理,高标准运营的模式,设置便民市场,引导商贩规范经营,增加就业岗位,打造长安地摊经济新亮点。

  允许流动商贩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占道经营 

  (一)根据目前城区流动商贩的分布特点,对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实行“一街一策、一点一策”,明确可以从事占道经营的路段、时段以及每条街道商贩最大容量。

  (二)流动商贩可向辖区城管执法中队申请登记备案后,按照规定时间、区域经营(具体点位见第一张图片)。针对具体情况适时调整或增设占道经营点位,满足广大市民需求。

  (三)从事饮食的摊贩须自行配备垃圾分类桶,并在地面铺设地垫,防止污染路面;不得将油烟未经净化直接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