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 梨园路全段、桃园北路及劳动北路违停占道,周至县限价房交易要缴纳土地收益金吗,希望开通西安至阎良的公交车……4月26日,西安市公安局交警莲湖大队、周至县不动产登记局、西安市交通运输局等8个相关党政部门回复了11条西部网网友留言。

  梨园路全段、桃园北路及劳动北路违停占道

  已治理违停车辆5000余例

  2020年4月20日,网友“匿名”反映称,建议相关部门在梨园路全段、桃园北路及劳动北路规划停车位,周边全天车辆违停占道导致交通拥堵,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及时调查处理。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莲湖大队回复:梨园路全段、桃园北路及劳动北路周边规划停车位属于交警队的职能范围,经相关部门实地调研,此处路段不能设立公共停车位,而有车位的由西安市机动车停放管理中心管理。

  莲湖大队近期接到大量投诉称,梨园路、桃园北路及劳动北路周边全天车辆违停占道导致拥堵。自2020年3月复工复产开始至今,已对此路段治理违停车辆5000余例,警告及APP短信催挪车辆上万余例。

  周至县限价房交易要缴纳土地收益金吗?

  满五年后不需要缴纳

  2020年4月16日,网友“小人物”反映称,我于2019年在汇成锦绣育才花园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签的是商品房现房销售合同,收房后才知道是限价房,销售说等产权证满五年后就可以跟商品房一样销售。我想了解一下,周至县限价房满五年后销售需要缴纳多少土地收益金?

  周至县不动产登记局回复:根据《西安市限价商品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第五条第四款规定:“限价商品房自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关于加强限价商品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房发〔2018〕109号):“限价商品房自不动产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购买其它住房。满5年上市交易的,按普通商品房交易相关规定办理”,《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至县处置房改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交易登记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周政办发〔2020〕7号):“限价商品住宅的交易,满五年后按普通商品房交易相关规定办理。”按照以上文件精神,限价商品房满五年后可以按普通商品房交易,不需要缴纳土地收益金。

  希望开通西安至阎良的公交车

  将规划西安至阎良快速公交

  2020年4月14日,网友“静静”反映称,随着阎良经济发展,在阎良工作在西安居住的人越来越多,希望能够开通西安至阎良的公交车,方便市民出行,促进两地经济融合发展。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回复:为保障阎良区至西安市主城区的公共交通,拟对现有的阎良区-西安市体育场、阎良区-西安城北客运站2条客运班线进行公交化改造,进一步提高服务品质,不断方便公众出行。同时,还将结合规划的西阎快速路,考虑规划推进西安主城区-阎良区的快速公交,方便市民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