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天娇)《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颁布实施。4月9日,西安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蔡全发在做客电台直播“秦风热线”时,向市民介绍西安市老龄化的现状并回答了一些市民关切的话题。

  条例有一项内容备受市民关注,即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很多市民问“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申请‘护理假’用人单位不同意,该怎么办?”对此,蔡全发回应为了保障法律条文的实施,西安市人大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市企业、事业单位的知法守法意识。同时,加强监督检查,让福利变成现实。今年下半年开始连续三年,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将有侧重地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执法检查,把这部法规落实到具体人、具体单位和家庭。如果劳动者的护理权以及休带薪护理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没有得到用人单位的保障时,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