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独萍 记者 白圩珑)近日,陕西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对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全省仲裁系统要对参加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医疗卫生单位给予重点关注与支持,要对抗击疫情期间医护人员的管理及其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法律指引及风险提醒。对因抗击疫情而引发的医护人员劳动人事争议优先受理、优先处理。要全面保障医护人员抗击疫情期间的合法权益。

  据悉,陕西省各市人社局下一步将针对本地区疫情变化及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指导辖区内仲裁机构灵活调整工作方式。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应当在保障当事人仲裁程序权利的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对有特殊情况、特殊需求的当事人,要积极与卫生、民政、司法、工会、妇联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仍能够顺利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