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吕贵民 通讯员 杨瑞奇)11月25日,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部署,依法严厉打击金融犯罪活动。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陕西检方共批捕金融领域犯罪案件836件1203人。

  2018年以来,省检察院和省金融办、省公安厅对全省非法集资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选取了7件重大非法集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深入基层进行督导。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非法集资等金融案件,全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取证。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非法集资案件539件756人,形成惩治金融犯罪的高压态势。

  全省检察机关结合办理金融领域犯罪案件,积极做好风险评估预警,加强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及时协调、督促有关部门答复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在案件办理中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积极退赃退赔结合起来。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对金融领域犯罪无社会危险性不批捕71人,情节轻微不起诉45人。全省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参与社会治理的职能作用,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深化经济金融领域治理。

  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与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的经济金融专家加强联络,集思广益,进一步提高办案的准确性。针对检察机关办案人员金融知识较为欠缺的情况,省检察院把财政金融、证券保险等经济知识和法律法规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夯实办案人员的知识根基。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法制宣传210多次,印发宣传材料1万多份,提供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帮助群众有效识别金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