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将实施陕西省“银龄讲学计划”,首次在全省招募200名“银龄讲学”教师,补充到贫困县区义务教育段师资薄弱学校任教。

  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将在各设区市部分贫困地区,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讲学,帮助农村学校提升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发挥退休教师引领示范作用,为农村学校提供智力支持,缓解农村学校优质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矛盾,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招募讲学教师原则上以市域内退休教师为主。

  “银龄讲学计划”面向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深度贫困县,革命老区县实施,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受援学校为贫困县、镇和农村义务教育段学校。

  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要求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丰富;招募教师年龄一般要求在65岁以下,职称在中级以上,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提升。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教师连续讲学。各受援县教育行政部门与拟招聘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及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中央财政安排了“银龄讲学”教师财政专项工作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万元。受援县要足额落实,主要用于向“银龄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等方面。受援县要为“银龄讲学”教师落实工作岗位,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提供必需的教学和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