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都市快报

  仙人跳,顾名思义

  就是连神仙都跳不出来的陷阱

  以出卖色相为诱饵

  引诱男人上钩

  再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劫取其财物

  想想都有点可怕

  这不,有一名19岁的女孩

  就以提供色情服务为由

  伙同两名男子,设计“仙人跳”

  今年只有19岁的张某妮是甘肃人,初中文化,虽然年龄小,可她干的事却没想象中那么简单。。。。。。

  被告人张某妮:“我先上去收取服务费。收取完服务费后,就让他们上来收取其他费用。”

  张某妮口中的“他们”,就是上图中的两名同伙赵某某和姚某某,这两人出场的目的就是进一步强行收取招嫖人员的钱财

  被告人赵某某:“就是以招嫖为幌子敲诈客人钱财有保证金,还有路费,还有会所保证金,保证金就是保证女娃服务的时候,保证女娃安全,不要发生别的问题。”

  公诉人:“被告人赵某某通过其在网上认识的‘晓晓’获得招嫖人员联系方式及招嫖位置信息。

  《都市热线》全媒体记者了解到,赵某某等三人在2018年11月到12月期间,通过陌陌等第三方社交软件,先后联系上了三名招嫖人员,并分别在西安市碑林区和雁塔区的一小区房间及两家酒店内,用“仙人跳”的套路,实施敲诈的行为,如果有人不给钱,他们便言语威胁

审判长:“当时是利用被害人什么样的心理状态来敲诈钱财的呢?”审判长:“当时是利用被害人什么样的心理状态来敲诈钱财的呢?”

  被告人赵某某:“他们干这个也属于违法吧,抓住他们不敢声张的心理。”

  据了解,加上拿走的被害人的相机和手机,三人三次作案共敲诈勒索22538元。而赵某某和姚某某还是狱友关系,两人都有过前科,所以在今天上午,西安碑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就指控他们三人形成了一个恶势力犯罪团伙

  公诉人:“建议判处被告人张某妮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19岁的少女,竟以提供色情服务为幌子,赚取钱财,确实令人唏嘘。而公诉机关也建议对她的同伙赵某某和姚某某,在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之间从重处罚。

最终,法庭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择日进行宣判。最终,法庭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