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交通广播

  近日,记者从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了解到,航天星苑经适房项目一期1#-3#楼共756套房源,将于2019年4月22日至25日按照摇中顺序号进行选房。

  记者了解到,选房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5日,上午10:00时开始,下午13:00时开始,中午不休息,每场次结束时间为每场次最后一名中号家庭选房完毕。每场次选房结束后,剩余房源情况由开发企业按照顺序号依次通知中号家庭进行选房,直至通知到最后一名中号家庭进行选房或所有房屋全部选购,即该项目选房工作结束。

  选房方式及流程依次为,按照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选房; 由现场工作人员按照摇号结果的顺序号进行唱号,选房家庭按顺序号在预选区进行排队等候(预选区可对项目户型等情况进一步了解);由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按照摇号顺序核实等候家庭,核实无误后进入选房区;

  每5户为一组(为避免现场人员过多造成拥挤,每户仅可携带1名家属),由5名置业顾问带领至选房区进行选房;保障家庭选取房屋后,须在现场设立的选房监督点,签字确认后选取的房屋方可有效;选房结束离场。届时市住房保障部门、航天基地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对选房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确保选房工作公开透明。

  据了解,航天星苑经济适用住房一期1#-3#楼已于2018年9月3日在西安市公证处、原市房管局机关纪委、市住房保障部门、航天基地管委会房管局、新闻媒体以及购房人代表的监督下进行了公证摇号。

  在此特别提示广大市民,申请保障性住房不收费、无中介、不代办!  

  限价房和经适房要怎么申请呢?

  贴心的9妹把申请指南准备好啦~

经适房申请指南经适房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申请经适房需要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及长安区城镇户口,并满足以下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275元;二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503元;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30元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前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不得申请。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办公用房的,不得申请。

  5。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半年。

  6。申请人年龄单身应在25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车的提供购车发票,车辆购买价格不得超过15万元。

  8。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申请流程

  1、 申请人要到城六区或长安区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人才市场免费领取《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2、 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

  3、 《审核表》填写完毕并盖章之后,由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4、 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房地产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

  5、 公示期满后,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

  温馨提示: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申请标准

  单身家庭可申请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二至三人家庭为80平方米,四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可增加20平方米,最大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限价房申请指南限价房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1。西安市居民户口

  2。非西安市户口,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两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3。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单身人均月收入3900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3575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3250元/人·月]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5。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申请年龄22-70岁之间。

  申请地点

  非西安户口:居住地所在社区。外地户口需缴纳2年连续西安社保或者个税,可以在居住地所在社区登记领取资格审核表,没有居住证可以直接拿着租赁合同或者去物业开个居住证明。

  西安户口:户口所在地社区

  社区领取登记的申请表审核通过后,等限价房房源开售后,直接去限价房楼盘递交表格等材料,摇号购买。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交申请资料;

  2、社区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示;

  3、街道办事处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

  4、住房保障部门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公示后,出具终审意见并盖章,逐级返还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出具书面通知,说明理由。

  购买流程

  1、申请人持审核通过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到规定的地点办理购房登记手续,资格审核表有效期2年。

  2、市住房保障机构在监察、公证等部门以及购房家庭代表的监督下,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并予以公布;最后取得选房资格的申请人持相关凭证和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建设单位按顺序选房,放弃选购的,按顺序递补。

  已经取得经适房、限价房申请资格的

  等待楼盘开售通知

  前往指定受理点

  交表报名、参与摇号

  还未取得申请资格的

  先到居住地所在社区登记领表

  在哪里领表?

  领取资格审核申请表的地址:

  ⑴西安市城六区户籍的群众,在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人才交流中心;

  ⑵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群众,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

  ⑶非西安市户籍的在其居住证所在地社区

  注意:表格有效期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