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新闻

  近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集中整治秦岭北麓农家乐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法》《西安市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长安区人民政府决定对秦岭北麓区域内农家乐经营户进行集中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秦岭北麓长安段开办的农家乐经营户必须遵守本通告。

  二、沿山街办和区水务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秦岭保护局、国土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等部门负责秦岭北麓长安段范围内农家乐整治的组织实施。

  三、秦岭生态保护区长安段农家乐经营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于2019年4月10日前自行拆除:   

  (一)非法占用耕地,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用途,未批先建,擅自利用农业观光、休闲旅游、合作开发等名义开办的农家乐。

  (二)非法侵占河道、水源保护控制区等乱搭乱建开办农家乐。

  (三)非法占用林地乱搭乱建开办农家乐。

  四、秦岭生态保护区长安段农家乐经营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关停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 

  (一)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6种相关证照和手续开办农家乐。

  (二)农家乐排污、设施不符合规定,生活垃圾、污水无组织排放。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