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田睿)王某通过贿选成为村主任,之后利用职权多次组织他人犯罪,阻挠工地施工抢夺项目、殴打村民等。昨日,西安市灞桥区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
为争夺工地施工权
组织上百人“约架”
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王某通过殴打、恐吓等手段,迫使蓝田县张家斜村六组原小组长张某辞职,并夺得小组长职务。
2012年,蓝田县华胥镇一工地占了张家斜村的土地,该土地由张家斜村的张某飞、张某池兄弟带人施工,但王某想承揽该工地的施工,同年4月13日上午,王某的弟弟开出租车挡住了通往工地的路,导致张某飞兄弟与王某关系恶化,双方电话约定晚上打架。4月13日晚10时许,张某飞兄弟带领约50人,戴白手套、持木棍来到王某家附近,王某带领冯某等约20人,拿了锨、木棍等工具,与张某飞等人对峙。
双方对峙过程中,王某向弟弟索要了出租车钥匙,让冯某开车冲击对方。冯某驾驶出租车加大油门冲击张某飞一方的人员,张某飞一方的人用石块砸向出租车。此时,王某之前通过他人联络的社会闲人共一百余人,分乘30多辆出租车到达现场,但因张某飞等人已逃离,王某便带领他们在村子周边耀武扬威,并给每人发了200元的“辛苦费”。
多次指使同伙殴打他人
还给工地送花圈施压
2015年,王某通过贿选操纵选举,当选张家斜村村主任。同年10月,王某安排张某等人在一项目工地维持秩序,因该项目占用支家沟村土地未赔偿,10月14日,支家沟村村民陈某去工地阻止施工,随后王某指使张某等人殴打陈某和其儿子。
2016年,王某将一项目清表工程交给张某负责,同年5月24日,张家斜村村民张某厚到工地阻止施工。王某安排张某朝等十余人将张某厚打伤。张某厚被打后一直上访,王某为减轻张某朝等人的刑事处罚,使用威胁手段,迫使两家承包此项目的公司分别支付了赔偿款22万元和10万元。
2016年11月中旬,王某安排、组织多人连续多次前往一工程项目阻挠施工,迫使原承接公司退出。2017年8月,王某带人接手了该项目工地。而为了顺利接手工地,王某曾于2016年11月19日安排张某购买花圈和白布,将9个花圈送到工地。
今年4月,王某因群众举报,被取消再次竞选村主任的资格。今年9月3日,王某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公安灞桥分局刑事拘留。
检察机关认定王某为犯罪集团主犯
检察机关查明,王某从2012年开始,以非法手段把持农村基层政权,之后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张家斜村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已查明聚众斗殴1起、寻衅滋事3起、敲诈勒索1起等。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等9人,积极参与聚众斗殴,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张某等7人为抢揽工程,多次聚众滋事,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应认定为犯罪集团主犯,并应对王某等4人数罪并罚。
昨日上午,灞桥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王某等12人出庭受审。庭审中,王某承认通过给村民发烟进行贿选,但对部分指控提出异议。其辩称,殴打陈某的事情与他无关,阻挠工地施工的村民也都是自发的。被告人张某在受审过程中说:“阻挠施工的村民有的是自发的,有的是叫来的,是王某让叫的。”
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