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艳芳)12月14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供热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将立即在全市开展供热价格检查,加大价格违法查处力度;市市政局要在全市开展集中供热问题摸排化解工作,并采取建立台账、现场督办、销号管理等办法,加强对供热企业监管与考核。

  根据《通知》,极端情况下可采取对工业用户错峰供气等措施,保障居民用气;按照“市区联动”原则,由物价部门负责,房管等部门配合,立即在全市开展供热价格检查,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加大价格违法查处力度,确保价格政策严格落实;由市物价局负责,依据燃煤、天然气价格调整情况,加强对自备锅炉供热价格指导。

  要求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用户投诉工作。 对责任心不强、排查不细、敷衍塞责,致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及时化解,严重影响群众冬季取暖和社会稳定的,市政府将依据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