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斌)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儿子并非亲生,一气之下,父亲提出离婚诉讼。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父亲在另一家鉴定中心做亲子鉴定,其结果与第一次截然相反,显示孩子系亲生。因受到极大的精神打击,父亲李某将第一家鉴定中心诉至西安新城法院。经协商调解,被告某鉴定中心赔偿李某2万元。
2016年8月,市民李某委托被告某鉴定中心做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李某的孩子并非亲生,李某一气之下提起离婚诉讼,并决定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李某又在另一家鉴定中心重新做了亲子鉴定,其结果与第一次截然相反,显示孩子系李某亲生。李某认为第一家鉴定中心在提供鉴定服务时存在重大过失,导致鉴定结果错误,侵害了自己的一般人格权,间接剥夺了其对孩子的监护权,给自己和家人造成极大的精神打击,遂一纸诉状将该鉴定中心诉至新城区法院,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被告某鉴定中心认为,李某所做鉴定系咨询鉴定,鉴定流程相对简单,且检材由受检人员个人提供,鉴定机构对其不进行身份确认,所得鉴定结论只能表明两种生物学样本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并不能证明亲子鉴定样本的来源。
最终,在新城法院的法官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鉴定中心赔偿李某2万元。
法官说法:
办案法官指出,不得不说“亲子鉴定”的兴起折射出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诚信缺失,人们的婚姻关系变得脆弱,人们对忠贞的信心逐渐降低,也让无辜的孩子卷入到一场诚信危机中。
本案中李某通过亲子鉴定确定孩子是否为亲生,很容易降低家庭的安全感、信任感和归属感,婚姻关系、亲子关系在这种薄弱的感情基础上,极易出现动荡和裂痕。亲子鉴定作为司法技术鉴定的一种,在证据学上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各专业鉴定中心当以此为戒,在尊重科学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接受委托,给委托人提供科学、客观、合法、真实的鉴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