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任超 李路)端午节本是大家外出游玩,探亲访友的好日子,可家住西安南郊的贾女士一家却沉浸在悲痛之中,原因是上周五,还有一个月就满四岁的女儿突然遭遇车祸不幸身亡。

  今天(5月29日)上午记者来到事发地,西安西部大道和书香路十字往东约100米处。在现场记者看到,交叉口东北方向,自东往西方向大约有50米处,正在被围挡施工,人行道和慢车道都不能正常通行。贾女士说,她每次骑车到这儿时都特别小心,但就是这么小心翼翼还是出了事。

  贾女士:“头在这,腿在这,我是在前面走的,他冲上来的,我就感觉他挂了一下我的(车)把手,然后我就倒地,后面我就不知道了,爬起来我就找我娃,我娃就在这躺着呢。”

  让贾女士想不通的是,事情发生后肇事司机原本可以帮忙施救,但对方始终没有给予她和四岁的女儿任何帮助。

  贾女士:“我跑到前头,车头就在白线那,我使劲拍他车门,没有动静,然后我又拍又喊的,你往后倒,你在我娃身上压着呢,他倒了一下,我把娃抱起来,坐到这,把娃抱到怀里,我说你赶紧救我娃打电话,他站的很远,在电线杆那,他没有过来,始终没有过来。”

  民警赶到现场后,开车把孩子送往附近医院救治,经过简单处理,孩子又被转院至西安市儿童医院。刚进儿童医院的手术室时,孩子就已经没有了脉搏,凌晨两点,不到4岁的小生命永远地离开了她的家人。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已将肇事的罐车暂扣,肇事司机也已经被控制。

  孩子父亲王先生:“因为当时只是(顾着)救孩子,拍了一张肇事车辆的照片,事故现场又没有摄像头,所以说我们就自己做了一个公众号,希望生活在西部大道这块的朋友,路过的,目击的,或者开车经过的车主的行车记录仪拍到现场的,这些都可以给交警提供一些依据。”

  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受害人家属能提供相关证据会有助于警方对事故调查。即便提供不了,警方也会根据双方询问笔录、现场实际情况,得出最终的判断和责任认定。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邢征:“如果货车司机是全责的话,那么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刑法规定: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并致一人死亡的,是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责任的,一般情况下三年有期徒刑。”

  邢征律师指出,由于施工占用了非机动车道,导致事故发生在机动车道。所以这起事故还应考虑,施工方占用相关道路是否经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是否有合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