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李东方)最近,家住西安东郊的郭先生反映说,他的侄子还未成年,但手机里面充斥着各种色情信息,这让他既气愤又担忧,于是他选择报警,可是半年时间过去了,警方一直没有立案。这样的事情到底能不能立案呢?

  郭先生说,这事要从去年9月说起,当时他13岁的侄子上初二。为了联系方便,家里人就给买了个手机,虽然联系是方便了,但问题也来了。

  郭先生:“偶然的的一次机会,孩子把手机扔在那了(家里),大人拿起来一看,孩子QQ里面全是西安市发过来的东西南北各大洗浴场所的招嫖信息。”

  郭先生还给记者提供了一些从小明手机里截取的照片和视频,尺度确实非常大。家里人看到这种情况既气愤又担忧,于是把小明狠狠的教育了一顿。并从小明口中得知,这些信息是他无意中接触到的。

  郭先生:“孩子还是未成年,你发过来这些网络招嫖信息也有点太不道德了,你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然后我们就是报警,看看西安警方对这个事情怎么处理,但是报警结果一直说是没有什么结果。”

  5月28号上午,郭先生又再次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110报警电话:“110你好。”

  郭先生:“你好,我报警,我手机上收到了招嫖信息。”

  110报警电话:“浐河西路暖山小区里头是吧。”

  郭先生:“我在门口那。”

  110报警电话:“注意接电话。”

  郭先生:“好。”

  两分钟后,西安公安浐灞分局十里铺派出所的一位民警给郭先生打来了电话。

  西安公安浐灞分局十里铺派出所民警:“你好,我们是十里铺派出所,你刚才打电话报警核实一下,咋啦?”

  郭先生:“手机上收到网络照片信息,是大量的网络照片信息。”

  随后,这名民警让郭先生去十里铺派出所反映情况。记者从西安公安浐灞分局十里铺派出所了解到,他们昨天已接到郭先生的相关反映,目前已介入调查。法律界人士表示,网络招嫖行为往往与诈骗行为联系在一起,不管招嫖信息真假,都是违法行为。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利用网络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将受到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公民发现这个问题之后应该立即报警,当地派出所应以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