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嘉)为切实做好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的有效衔接,省民政厅和省扶贫办决定,在今后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低保对象动态数据更新过程中,由扶贫、民政部门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组织开展入户调查,共同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共同组织开展审核,即“三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