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伊琛)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和我省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部署和要求,综合考虑我省天然气价格实际运行情况,经省政府研究同意,10月20日起,省天然气公司供各城市燃气企业及直供用户的非居民用气管输价格在现行政府定价基础上每立方米下调0.121元。
同时,省物价局要求各设区市物价部门尽快安排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工作,争取同步降低非居民用城市配气价格,切实减轻省内非居民用气负担。另外,取消每户每月1元的城市居民天然气维修费,城市燃气企业对居民燃气设施维护与管理费用纳入配气价格。据测算,本次天然气价格调整后,年可减轻我省用户负担3亿元以上。
昨日,西安市物价局下发通知,20日起,西安非居民用天然气从2.46元/m3降低至2.30元/m3;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从3.26元/m3降低至3.10元/m3;居民用天然气价格、集中采暖用天然气价格保持不变。
通过城市管网供气的大用户管输和配气价格,可由供用气各方在不超过政府定价基础上,平等协商确定具体用气价格,减少不必要的政府价格干预,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活力。通知指出,取消每户每月1元的城市居民天然气维修费,此前已收费用不退还,未收费用不再收取。城市燃气企业对居民燃气设施维护管理费用纳入配气价格,除更换居民户内专有天然气设施零部件按成本收取材料费外,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据了解,该通知自2016年10月20日起执行,西安市物价局要求各级价格部门要加强对天然气输配企业价外收费行为监管检查,清理规范不合理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