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 4月1号起实施新的《陕西省旅游条例》规定,组织“驴友”穿越秦岭具有危险性的健身探险旅游活动,应提前5日备案,否则要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然而如何备案处罚却存在一定的难度。

  郭俊辉是西安未央应急救援大队的一名资深救援人员,曾经担任大大小小一百多次救援任务,他告诉记者,其中《陕西省旅游条例》中针对穿越需要备案的条款对救援工作有不小的帮助。

  西安未央应急救援大队郭军辉:“最起码知道你这次出行的路线、出行的人数、你所要去的地方,假如出现意外的话,我们最起码知道你从那边走的,去哪边了,走了几天,经过分析以后我们会在最短的路线上去,找到这些失踪的人员。”

  然而,在2016年4月4号,西安一所大学的18名学生以及6名来自武汉的驴友,在没有备案的情况下,进行鳌太穿越时遇到雨雪极端天气,最终被救援人员安全救回。按照新的条例,这种没有备案的穿越是要予以处罚的,但事发后却不知由哪个部门进行处罚。

  今天(4月8日)上午,记者从陕西省旅游局和陕西省体育局了解到。目前,备案主要是按属地划分,根据穿越地点到所属的文体行政部门递交包含活动时间、地点、线路、人员名单、保障措施、应急方案等信息的材料即可。另外,对于条例中规定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旅游行政部门进行处罚。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正在向有关方面申请,明确体育和旅游部门的权责,明晰执法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