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记者从陕西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陕西省稳妥推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落地见效。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后,个人账户授权人由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家庭成员拓展到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亲属。
陕西省实行家庭成员关系承诺制办理,免去成员关系证明材料,简化办理流程,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陕西专区、“陕西医保”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等多种线上渠道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也可到各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与网点现场办理。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授权后,被授权人可使用授权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支付被授权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门诊特药、门诊统筹等费用中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费用。
在前期统筹区内家庭共济使用基础上,陕西省医疗保障局推动实现省内跨统筹区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的绑定及结算,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异地“即时享”。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授权后,被授权人在已开通医疗费用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就医购药时,可实现个人账户共济资金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截至2024年6月底,省内本统筹区个人账户绑定家庭共济关系170.4万人,结算个人账户基金15.2亿元;省内跨统筹区业务开通一个多月以来,新增个人账户绑定家庭共济关系3.95万人,结算个人账户基金749.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