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斌)女子崔某与丈夫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异地。期间,她通过网络聊天相识了男子谭某,两人互生好感,自2016年初开始同居。同年3月,谭某在陪同崔某前往银行办理业务时得知了其银行卡密码。后谭某做生意缺钱,遂多次趁崔某不备将其银行卡盗走,从中分多次共取走近9万元。
2016年9月,崔某发现银行卡内财物被盗,在谭某的陪同下前往派出所报案。民警处警时发现谭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在向谭某阐明法律后果后,谭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作案经过。案发后,谭某及其家属向崔某退赔了全部损失,崔某对谭某表示谅解,且称如果谭某当初因做生意向其借钱她不会拒绝。
近日西安未央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过程中,谭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合议庭对被告人谭某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