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2月23日以来,西安电视台播出的《每日聚焦》《问政时刻》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反响。截至2017年1月13日,共对24个责任单位182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昨日,西安市纪委对曝光的八个问题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
2017年1月3日,西安电视台报道了市工商局高新分局、曲江分局南湖工商所和长安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等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时服务态度不好、工作纪律差的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市工商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工商高新分局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余水仓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予以问责,给予工商高新分局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企业个体注册科科长刘爱军,工商曲江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铁生党内警告处分,免去薛敏工商长安分局12315指挥中心主任职务,免去冯荣工商高新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2017年1月5日,西安电视台报道了公安莲湖、雁塔、长安分局四个派出所服务窗口在接待群众时态度不热情,答复不规范,工作效率低的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市公安局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了追责,给予红庙坡派出所干警李彦、曲江派出所干警王俊雄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予以问责,市公安局主要领导约谈了治安局和莲湖、雁塔、长安分局局长,市公安局政治部约谈了相关派出所所长,责成治安局和相关分局、派出所分别做出书面检查。
2016年12月29日,西安电视台报道了新城区教育局、环保新城分局、长乐西路街道安仁坊社区、胡家庙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在接待办事群众过程中,态度生硬、敷衍群众的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新城区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给予街道计生办主任邵淑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环保新城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代理大队长刘智鹏、主任科员张瑞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刘智鹏代理大队长职务;给予胡家庙食药监所干部王含玉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胡家庙街道办事处行政办公室干部刘维圣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予以问责,对环保新城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玮诫勉谈话;责成区教育局党委书记王纲、区食药监局局长肖光全、胡家庙街道党工委书记王燕、长乐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王莉蓉做出书面检查。
2017年1月8日,西安电视台报道了新城区中山门街道安民里社区、南北坊社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处堆放、门店经营商户油烟污水乱排放,卫生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新城区决定给予直接责任人中山门街道安民里社区魏晓燕、南北坊社区夏莉萍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予以问责,对分管领导中山门街道党工委委员赵晓婕诫勉谈话,责成中山门街道办事处主任郭锐做出书面检查。
2017年1月9日,西安电视台报道了长乐中路万年饭店、义乌商城门前区域卫生整治不到位,路面有烟头垃圾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新城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给予长乐中路街道办事处保洁公司经理姚文杰行政警告处分,责令街道党工委书记郭金虎、街道办事处主任于迅做出书面检查。
2017年1月10日,西安电视台栏目报道了西安幻速国际赛车场违法占地、国土长安分局信访接待室大门关闭,无人在岗;长安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上班期间聊天、嗑瓜子、抽烟;长安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接待投诉中,态度生冷、互相推诿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长安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给予长安国土分局主持信访办工作的副主任张扬行政警告处分,免去信访办副主任职务,调离工作岗位;给予长安区城市管理局综合科周亚辉、刘庆分、五中队副队长姜建鹏、三中队副队长乔占军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长安区劳动监察大队曹晓龙、何鹏、姜静行政警告处分。对区城市管理局、区人社局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责成向区委做出书面检查。
2017年1月11日,西安电视台报道了周至县城区垃圾清理不及时,拆迁工地乱倒垃圾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周至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分别给予周至县城市管理局环卫所副所长何勇、绿化所所长苗晓良、环卫所党支部书记黄锋林、城市管理执法队副队长王飞、副队长赵彤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予以问责,责成周至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刘东东、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张增产及二曲街道党工委向县委做出书面检查。
2017年1月13日,西安电视台报道了临潼区公厕环境卫生差、部分设施不能使用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临潼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分别给予区城市管理局曹赞茹、冯晓、姚晓忙、申春龙行政警告处分,责成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贺建军做出书面检查。本报记者文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