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斌葛兰)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穿过马路,撞倒了正在斑马线上的一对父女之后逃逸。昨日下午,莲湖区法院一审宣判这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卖房赔偿求原谅。

  2016年2月9日也是农历大年初二,17时50分许,今年45岁的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劳动南路由南向北闯红灯,适逢刘某和女儿沿人行横道由西向东横过道路。李某避让不及,将刘某撞倒,致其头部受伤。随后,李某和刘某的女儿拨打120,并一起将刘某送至医院。

  到医院后,李某在将身上仅有的几百元缴纳医疗费用后,偷偷离开医院。2016年2月12日,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某的家属报警,并通过媒体公开了医院监控录像中肇事逃逸者的影像资料。

  2月15日,李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

  12月16日下午4时许,莲湖区法院一审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宣告缓刑3年。

  据悉,45岁的李某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在他被依法逮捕之后,家人卖掉家中唯一的住房,对被害人家属进行民事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