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郭鹏飞 王道强)最近,一份安康市旬阳县发布的《关于加强对县城区流浪犬管理的公告》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其中“鼓励群众自行组织捕杀流浪狗,经核实后捕杀一条可获200元奖励”的措施,更是引起了大家的热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旬阳发公告捕杀流浪狗 每捕杀一条奖励200元惹争议
记者看到,这份名为《关于加强对县城区流浪犬管理的公告》是由旬阳县双创指挥部办公室、旬阳县公安局、旬阳县卫生局等6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公告要求所有养犬人要加强犬只管理,上街必须牵行。凡散养、私自放养以及无人管理的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由旬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捕杀。同时,实行流浪犬捕杀奖励政策,对群众发现城区的流浪犬自行组织捕杀的,经现场核实,每捕杀一条,给予200元奖励。公告自2016年6月1号开始施行。对于这份公告,有网友表示赞同,因为流浪犬很可能会伤人、传染疾病。也有网友认为大肆捕杀流浪犬的做法过于残忍。而对于捕杀一只流浪犬奖励200元的措施,更多的网友则认为这个办法不可行,因为有人可能为了领取奖励大肆捕杀有主的宠物犬。
6月16号,记者来到了安康市旬阳县,下午6点左右记者走上街头,看到不少流浪狗出来觅食。一些县城的居民告诉记者,这段时间他们没有见到有捕杀流浪狗的情况,但这些流浪狗在街头乱窜,他们非常担心,尤其是害怕伤害到孩子。
旬阳县居民江先生:“如果是流浪狗肯定应该(捕杀啊)。”
记者:“应该捕杀,为啥?”
旬阳县居民江先生:“首先对大人都有危险,更别说小孩了。”
旬阳县居民鲁女士:“肯定危害性大嘛,那是野狗,肯定要打嘛,你看多脏啊,也不卫生,把人咬了还要去打狂犬疫苗,那个(病毒 )潜伏的时间还长的很。”
采访中,也有居民表示,流浪犬也是一条生命,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全部进行捕杀的话,太过于残忍。另外,政府部门奖励群众捕杀流浪犬的措施,未免有点不切合实际,因为大家无法辨别流浪犬、也不知道如何进行捕杀。
旬阳县居民王女士:“就是把它(流浪犬)收容起来,打死就太残忍了。”
旬阳县居民李先生:“万一瞅不准把人家家养的狗打死了咋办,人家说人家狗两千块买的,那样咋办,还是要政府专门组织人去打,居民去打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