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劫案独行女性9起 男子被判刑11年

  南郑县未成年人王×,2015年5月间,抢劫作案9起,价值一万余元,近日,王×被以抢劫罪判刑十一年。

  检察机关查明,王×在2015年4月30日至5月26日,与闫×王×等多次预谋并实施抢劫。采用捂咀、持刀威胁等方法,以独行女性为作案对象,抢得被害人现金、手机、手包等财物价值16000余元,所得赃款均由三人挥霍,追回其他财物均发还被害人。

  检察官提示: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国家、社会、学校、家长及每一位国人都要共担责任,承担起教育、监管、挽救、感化、预防、矫治、治理职责,否则这些不良少年一旦走上犯罪不仅要“贻害”他人为社会负累,成为国家负担,还会加大司法成本、社会成本。同时,提醒独自出行的女性一定要多多掌握一些安全防范知识,学会自保。比如法学专家王大伟教授讲授的防抢防暴防盗安全知识技巧,智慧理性关爱自己,并帮助他人。

  (编辑:wsx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