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富县两男子跟踪抢劫妇女 群众围捕终落网

  陕西传媒网讯(王辉 陕西日报记者 程靖峰)两男子从银行跟踪妇女至家属楼实施抢劫,被群众围捕落网。近日,延安市富县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抢劫案,被告人曹某某、何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又1个月和10个月,并分处罚金3000元和2000元。

  曹某某今年25岁,何某某今年19岁。为了牟利,二人经过预谋后,准备抢劫去银行取款的女性。2015年4月14日,二人来到富县某银行,见受害人王某提取了大量现金后,二人便按抢劫方案,驾驶摩托车尾随王某至富县某家属院,何某某在巷道公厕门口骑摩托车等待接应,曹某某尾随受害人至家属楼楼道内,乘王某不备猛夺其随身携带的黑色钱包。在抢夺中,将王某拖至一楼楼梯口,致使其身体多处擦伤。王某奋力反抗后,与周围群众在院外巷道将被告人曹某某围堵制服,何某某趁乱逃脱。后警方根据曹某某交代,在富县莲花池村将被告人何某某抓获归案。事后,两被告人自愿赔偿给被害人王某各种损失2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某、何某某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二人在抢劫犯罪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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