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丹凤县人民政府获悉,经丹凤县政府研究决定任免一批领导干部。详细名单如下:
县政府研究决定:
刘子龙同志任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刘志丰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免去县中小企业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刘炜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校王立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正科);
赵虎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田忠良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科);
樊全明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冀忠敏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哲同志任峦庄镇司法所所长(兼);
刘鑫同志任蔡川镇司法所所长(兼)。
免去:
李丹雅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退休;
王荣同志县公安局龙驹寨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敏玲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刘山宝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贾建锋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何彦文同志县国库支付局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李建民同志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单慧霞同志县考试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金永鸿同志蔡川镇司法所所长(兼)职务;
贾盘龙同志峦庄镇司法所所长(兼)职务。
在机构改革中涉及撤并或更名部门的原任职务自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