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宝鸡讯(记者 鲁鹏飞)记者从宝鸡市铁腕治霾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即日起至2020年3月底,宝鸡将全面强化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控措施,全力遏制非法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减少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宝鸡市各县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责任,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查处非法销售点;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查处违规燃放、非法运输等行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城市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教育、民政、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工作。
宝鸡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将按照《条例》明确的禁燃禁售区域和地点,以及西宝高速沿线的岐山县蔡家坡镇、眉县常兴镇、扶风县绛帐镇等,组织公安、应急管理、城管执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镇街、村组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片包干,定人、定岗、定责,对禁放禁售区大街小巷、居民小区进行监控,保证每个重点部位都有执勤人员看守,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居民将及时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强行燃放和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要报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督促镇街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签订禁售禁放协议书,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物业公司、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宾馆、酒店、饭店、商场市场、居民楼院、小区物业逐一签订 “禁放”“禁售”协议书,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达压力,确保禁燃禁售措施落到实处。
宝鸡市将设置非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对查实的举报线索,可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各级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的烟花爆竹坚决予以没收和高限处罚,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当事人和提供燃放场所的单位或个人依规进行严厉处罚。各级城管部门将依法取缔建成区内流动和占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查处沿街兜售烟花爆竹行为。交通部门加强长途客车站、公交站、出租车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站上车。各镇街、各社区和村委会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持续不断地在大街小巷、居民小区进行不间断巡回检查,对于违规燃放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执法部门。
重点加强对除夕、元宵节等重点时段的跟踪监管,利用公安机关天网监控进行全天侯、全方位巡查监控。特别是除夕、春节、元宵节等关键节点,组织公安、应急管理、城管执法和镇街干部,深入社区、街道分区包片,全天候在禁放区域内“无死角”地开展地毯式巡查,一旦发现违法燃放行为将迅速予以打击,形成禁放烟花爆竹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