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强县人政府

  2019年2月11日下午17时50分,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一公交车在行驶途中撞断路肩防护栏,坠落至嘉陵江,造成2人死亡。

  近日,

  宁强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该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指出,事故主要原因系驾驶员单手控制方向盘,未及时回正方向,违规操作造成。

  报告还原了事发时司机的操作细节,其中提到,2019年2月11日下午16时13分,驾驶人唐科军驾驶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号牌为陕F52868的“恒通客车牌”大型普通客车,从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青木川镇出发前往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阳平关镇。

  17时50分29秒,唐科军未系安全带,左手握方向盘,右手握车档杆,这一违规操作姿态长达1分23秒,并且导致驾驶车辆开始偏离正常行驶车道,向左侧变道行驶。

  17时50分33秒,当该车行驶至省道陕S103处,车辆左前侧碰撞公路左侧防护栏边上垃圾桶后撞击在防护栏上,造成驾驶员突然身体失衡向右摔倒在车内,由于惯性作用下身体突然右倾带动左手使方向盘瞬间逆时针转动,致使车辆撞断护栏驶出路外,与路外边坡皂角树触碰后,坠落至距离路面22米的嘉陵江。这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该起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3人轻伤。

  调查报告最终提出了处理建议,建议对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处50万元的罚款;因驾驶员唐某死亡,建议免予追究责任;建议给予宁强公交分公司监控管理员洪某洋等14人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