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宝鸡讯(记者 鲁鹏飞)8月19日,陇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李某等2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这是近年来宝鸡市陇县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涉黑”案件。

  由于该案案情疑难复杂,涉案人员众多,陇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首次启用7人合议庭,由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负责专案审理。现场旁听人员逾二百人。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等人通过组织、领导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暴力讨债,插手陇县棋牌室经营,控制地下赌场,敲诈勒索财物等多种形式,称霸一方,欺压群众,严重扰乱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破坏了陇县的社会稳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董某龙、高某等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李某、高某、赵某构成敲诈勒索案;被告人李某、董某龙、高某等人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李某、董某龙、段某明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告人李某、尹某飞、董某龙等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某、董某龙、高某等人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尹某飞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据悉,庭审前专案组多次召开部门联席会,深入排查存在问题,细致分析研究案情,强化各单位职责和责任,进行了扎实有效的庭前准备工作,确保庭审活动顺利进行。此案正在有序审理当中,预计将庭审持续5天。